三十年前是这样处理参赛不带和忘带证件的。
已有 618 次阅读 2013-10-21 18:50三十多年前的1981年我在大学期间作为球员参加北京高校足球联赛,当时要求学生带学生证参赛,防止社会上的人员冒名顶替。进前八后我们和北京大学队争夺半决赛权,小组赛时我队曾输给对手。这场比赛我们人还是那些人,队还是那个队,结果上半场我队就以四比零领先北京大学队,半场休息时,北京大学领队提出北航队有队员不是学生,要求查看学生证,组委会要求我们每个上场队员都要出示学生证,十一个人有十个人带了学生证,我们一个前锋忘带了学生证,北大的领队说就他是冒名顶替的,要把我队按违规取消成绩,我们的教练急了,说我们马上派车回学校去取,比赛接着踢,比赛结束时取不回来,算我队输。当时我们一个队员和那个前锋的同学坐着大客车飞奔回学校,到宿舍取回学生证,又坐大客车在比赛踢完之前返回赛场。最终我们队以四比零战胜北京大学队,杀进四强。那时北京车少,不堵车,从北京师范学院到北航来回四十分钟就够了,要是今天恐怕单程时间都不够。这件事令我终生难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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